
《征信業(yè)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網(wǎng)傳“只要結清欠款就能修復”系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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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國家發(fā)改委官網(wǎng),《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已經(jīng)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并于2023年1月13日面向全社會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基于此,一些不法分子故意混淆概念,散布“最新征信修復文件來了”“只要結清逾期賬款,即可申請征信修復”等謠言,誤導社會公眾。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發(fā)文提示稱:《辦法》所指“信用信息修復”不適用于征信領域,任何個人和機構均無權更改、刪除信用報告中真實無誤的逾期信息。
一、信用信息修復不等于征信修復
《辦法》中規(guī)定的可修復的信用信息是指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中所列的對信用主體信用狀況具有負面影響的信息,包括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
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報告,客觀的記載個人或企業(yè)履行信貸合同的相關情況,不屬于《辦法》規(guī)定的信用信息修復范疇。
二、“征信修復”是騙局
社會上關于征信逾期記錄可以修復的說法屬于虛假宣傳。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主體刪除不良信用記錄的迫切心理,設下多種以“征信修復”“征信洗白”“逾期鏟單”等為噱頭的騙局,收取高額費用后失聯(lián)。凡是聲稱合法的、收費的“征信修復”都是騙局。
三、“只要結清逾期賬款就能修復征信”為謠言
《征信業(yè)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網(wǎng)傳“只要結清欠款就能修復”系謠言。
四、對個人信用報告有異議該如何處理
如果發(fā)現(xiàn)信用報告上的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可以直接向報送數(shù)據(jù)的金融機構或者所在地人民銀行提出征信異議,要求更正。金融機構或者人民銀行自收到異議之日起20日內(nèi)予以答復。
(文章來源: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
關鍵詞: 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