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王科技19日發(fā)布公告,回復深交所對公司2022年年報問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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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11日披露的對漢王科技2022年年報問詢函指出,報告期末,漢王科技未分配利潤為-33,663.44萬元,已連續(xù)12年為負,且漢王科技自2010年上市起從未進行利潤分配。
深交所注意到,漢王科技于3月25日披露《關于控股子公司利潤分配的公告》,稱控股子公司北京漢王鵬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王鵬泰”)同意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漢王友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王友基”)進行利潤分配,漢王友基分別向漢王鵬泰、李遠志分紅3,060萬元、2,940萬元。李遠志現(xiàn)任漢王科技第六屆董事會董事,系公司關聯(lián)自然人。漢王友基、漢王鵬泰均系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
對此,深交所要求漢王科技說明在公司未分配利潤持續(xù)為負,且從未進行利潤分配的情況下,漢王友基向公司關聯(lián)董事大額分紅的主要考慮及必要性,是否與公司現(xiàn)階段經營情況相匹配,是否存在向關聯(lián)方進行利益輸送的情形。請公司獨立董事核查并發(fā)表明確意見。
據(jù)漢王科技介紹,漢王友基成立于2017年11月,系漢王科技控股孫公司;目前,漢王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漢王鵬泰持有漢王友基51%的股權,漢王友基總經理李遠志持有漢王友基49%的股權;漢王友基主要負責數(shù)字繪畫產品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漢王友基的業(yè)務、資產、人員、機構、財務等與漢王科技和漢王鵬泰均保持獨立,漢王科技、漢王鵬泰、漢王友基在收入、成本、費用等財務核算方面均保持清晰獨立。
漢王科技表示,李遠志在聘任為董事前,就擔任漢王友基的總經理,是公司筆智能交互的數(shù)字繪畫業(yè)務的核心管理人員,且其善于經營管理,故公司在2021年4月29日聘任其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但他未在上市公司擔任其他職務。截止到公告日,李遠志為公司現(xiàn)任公司董事及漢王友基公司總經理。
圍繞漢王友基經營情況及分紅方案的相關安排,漢王科技回復稱,2019年至2022年漢王友基營收規(guī)模由3.7億元快速增長到7.5億元,四年平均凈利潤率7.1%,四年累計凈利潤達2.18億元;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累計未分配利潤為1.94億元。報告期末,漢王友基(合并報表)總資產5.27億元,凈資產3.34億元,資產負債率為36.63%,凈流動資產3.113億元,流動比率2.61,速動比率1.17,經營性現(xiàn)金流凈額4,676.23萬元,期末現(xiàn)金及現(xiàn)金等價物余額1.62億元,
漢王科技指出,漢王友基成立以來一直未分紅,其持股核心管理人員期望分享經營成果,提出了分紅要求。同時為進一步保障正常經營之資金需要,在本次分紅方案中股東雙方同意如漢王友基因業(yè)務發(fā)展對運營資金有借款需求,可按持股比例向漢王友基提供借款。
漢王科技表示,結合上述漢王友基實際經營、償債能力等,公司綜合考慮到數(shù)字繪畫是筆交互業(yè)務中的重要組成,且李遠志是漢王友基核心管理人員,從公司的中長期發(fā)展考慮,同意了管理層提出的分紅方案。綜上,本次漢王友基的分紅是在確保正常經營和中長期發(fā)展的前提下,兼顧持股核心管理人員分紅需求,以激勵其繼續(xù)努力經營,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李遠志雖為公司關聯(lián)董事,但其與漢王友基之間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的情形,且本次漢王友基分紅符合公司法及漢王友基公司章程相關規(guī)定,不存在向關聯(lián)方進行利益輸送的情形。
漢王科技公告稱,公司獨立董事核查后,認為本次控股子公司分紅方案中所有股東按照持股比例取得相應的分紅,且從經營需要角度約定如漢王友基因業(yè)務發(fā)展對運營資金有借款需求,股東雙方可按持股比例向漢王友基提供借款,該方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guī)定;從中長期經營來看,持股核心管理人員通過分紅的方式享受到股權收益,有利于激發(fā)調動持股核心管理人員努力經營,有利于公司中長期經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向關聯(lián)方進行利益輸送的情形。
對于控股子公司漢王友基利潤分配事項對公司的影響,漢王科技表示,報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潤為負,根據(jù)《公司法》《漢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利潤分配的相關規(guī)定,目前不具備現(xiàn)金分紅條件。漢王友基、漢王鵬泰均系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分紅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分紅行為,控股子公司的分紅對公司合并報表凈利潤、未分配利潤均不構成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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