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報道:FTX投資者起訴紅杉資本等風投機構“虛假陳述” VC投資失敗 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2023-02-16 14:52:13    科創(chuàng)板日報

財聯社2月15日訊(編輯 田簫)風險投資自誕生之初,便格外強調“風險”的魅力。然而,面對層出不窮的新興領域投資失敗,投資者正在要求風投機構為自己的失誤付出更多代價。


(資料圖片)

近日,加密貨幣FTX投資者對紅杉資本、Thoma Bravo和Paradigm在內的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公司提起訴訟,起訴書稱,由投資機構對 FTX 的大量投資,將 FTX 描繪成了一個值得信賴和合法的加密貨幣交易所,投資者指控投資機構違反州和聯邦法律,包括虛假陳述、虛假廣告和民事共謀。

事實上,被起訴的風投機構自身也在FTX破產事件中遭遇了巨大損失。紅杉資本與Thoma Bravo向FTX投資逾1.5億美元,Paradigm向FTX相關企業(yè)投資了2.9億美元,在FTX出現流動性崩潰之后,三家機構均將其全部投資的價值減記至零。

曾估值320億美元、卻在一夜間暴雷破產的FTX,不僅為加密貨幣行業(yè)帶來了沉重打擊,其余波也為遭遇重創(chuàng)的風投行業(yè)帶來更多不良影響。

60余家投資機構曾看好FXT,對創(chuàng)始人大加贊賞

**被起訴的三家機構都是 FTX 在 2021 年 7 月進行的 9 億美元 B 輪融資的投資者,這是加密貨幣歷史上最大的一次融資。

**除上述機構外,還有超過 60 位投資者參與該輪融資。包括軟銀、Ribbit Capital、Insight Partners、Third Point、Lightspeed Venture Partners、Altimeter、BOND、NEA、Coinbase Ventures、Willoughby Capital、40North、Senator Investment Group、Sino Global Capital、Multicoin、Paul Tudor Jones 家族、Izzy Englander、Alan Howard、VanEck、Hudson River Trading 和 Circle等。

完成融資的同時,不少投資機構還對FTX及其創(chuàng)始人Sam Bankman-Fried表示出極大的贊賞。

紅杉資本合伙人Alfred Lin稱,FTX 是世界需要的高質量、全球加密貨幣交易所,它有潛力成為領先的各類資產金融交易所。Sam是建立這項業(yè)務的完美創(chuàng)始人,團隊的執(zhí)行力非凡。” 紅杉資本甚至在其官網上刊出一篇文章,稱Sam在與其投資團隊高層視頻通話時,他還在一邊打“英雄聯盟”,但這并未影響紅杉資本的投資興趣,隨后向FTX投資了2.1億美元。在FTX暴雷后,紅杉資本現已刪除該篇文章。

Paradigm 聯合創(chuàng)始人兼管理合伙人 Matt Huang稱,“Sam是那些特別的創(chuàng)始人之一,他的愿景既雄心勃勃又獨特地適應了加密貨幣的未來。團隊的執(zhí)行力不言而喻,FTX 將在兩年內成長為全球頂級交易所。”

Thoma Bravo 創(chuàng)始人兼管理合伙人Orlando Bravo 表示,我們興奮地看著 Sam 和 FTX 團隊成功建立了世界上最尖端、最先進的加密貨幣交易所。雖然這本身就是一項令人難以置信的成就,但他們致力于通過他們的技術對世界產生積極影響。

盡職調查未完善,美SEC已介入調查

根據向北加州聯邦法院提交的訴狀,被起訴的風投公司聲稱已對 FTX 運營進行了大量盡職調查,并保證這一平臺是安全的。然而,在此之前,已有部分投資機構承認了自身在盡職調查上的缺陷。

例如,紅杉資本在去年11月主動向基金投資者致歉,表示將改進其未來投資的盡職調查程序,更努力地推動早期初創(chuàng)企業(yè)的財務報表接受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審計。

軟銀的投資人也主動向LP道歉,稱當時陷入了fomo(fear of missing out)情緒,并沒看懂自己投的到底是什么。

淡馬錫在從 FTX身上損失了2.75 億美元后啟動內部調查,旨在“研究和改進其流程,并為未來吸取教訓”。它發(fā)表聲明稱,其從 2021 年 2 月到 10 月,花費大約 8 個月時間審查了 FTX 的審計財務報表,顯示它是盈利的。但是,投資都有風險,盡職調查也有局限,要消除所有風險不可行,而且由外向內的盡職調查,“無法察覺到少數人精心掩蓋的欺詐行為”。

除了被投資者起訴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也關注到了頻頻“翻車”的風投機構。

據路透社報道,今年1月,SEC 已在尋求 FTX 投資方盡職調查的詳細信息,目前已詢問了幾家 FTX 投資方并發(fā)出文件請求,要求他們提供在投資 FTX 的時候制定了哪些盡職調查政策和程序,在選擇投資 FTX 的時候是否遵守了這些政策和程序,以及是否履行了投資方的信托義務。由于相關調查尚未公開,消息人士拒絕透露被 SEC 調查的風投公司名稱。

同時,SEC正在制定新規(guī),擬使投資者更容易就 VC 未盡職調查、不良投資等行為進行起訴,該提案最早可能于本季度完成。這條新規(guī)不僅適用于風險投資,還將涵蓋私募股權公司、對沖基金和某些房地產投資公司等任何已經受到 SEC 監(jiān)管的私人投資基金。

VC投資失敗,該負何種責任?

不僅自身出現巨大虧損,還要面對法律指控,對風投機構而言,是否應該為投資失敗負起更多責任?

鯨平臺專家、實用金融商學執(zhí)行院長羅攀對《科創(chuàng)板日報》表示,投資者起訴紅杉資本等風投機構,可能較難得到法院支持。

首先在于訴訟雙方的身份問題。作為普通投資者來說,同紅杉資本等投資機構一樣,都是該公司的投資人。不管他們采取的是直接投資還是間接投資的方式,從法理上他們都是公司的股東。因此,股東起訴股東,訴訟主體是否適格值得關注;

其次是事實問題。如果投資者認為紅杉資本等投資機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就必須要證明這些股東存在侵害其他股東的行為。但從邏輯推理來看,加密貨幣FTX的主體公司是獨立法人機構,如果是公司在經營中存在虛假陳述、虛假廣告的行為,其責任應當由主體公司承擔。而要想追究其他股東的責任,就必須要證明股東責任,而這將很難做到。

如果投資者僅通過紅杉資本對外公開的所謂的投資分析報告,作為其虛假陳述的事實證據,這可能較難獲得法院采信,畢竟投資機構依據所獲得信息制定的投資分析報告,僅對其自身的投資行為負責,而不可能對其他投資者的追隨行為負責。

羅攀表示,“我認為普通投資者難以獲得法院支持,除非有證據能證明他們之間存在共謀?!?/p>

同時,上述專均一表示,這起案件于國內的投資者而言,具有很好的學習和借鑒意義。

“當前,我國資本市場投資過程中,仍然存在著較大的非理性行為,比較典型的行為是‘用腳投票’跟隨式的投資方式。不少投資者缺乏專業(yè)投資能力,有的機構未建立起適合自身的投資邏輯,在此情況下,只能跟隨市場上知名度更高的投資機構投資。

“這種投資行為存在兩個壞處。一是容易造成投資盲從,一旦大量投資者跟隨明星機構蜂擁而入,容易造成投資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反而破壞了企業(yè)的發(fā)展,造成投資市場的非理性波動;二是跟隨效應可能被不法機構利用,在自己即將退出的市場中釋放出投資消息,造成瘋搶局面,卻導致了大量投資者套牢,這種行為將嚴重影響市場的健康發(fā)展?!?/p>

因此,投資者開展任何投資,應該要明確自己的投資方向、范圍,有清晰的投資邏輯和風險的承受程度,不能盲目跟從。否則一旦遇上FTX暴雷類似事件,再進行追訴反而可能導致損失擴大。

關鍵詞: 盡職調查 投資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