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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30日訊北交所網站昨日發(fā)布關于終止對湖北龍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辰科技”)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審核的決定。
北交所于2022年12月29日受理了龍辰科技提交的公開發(fā)行相關申請文件,按照規(guī)定進行了審核,并經2023年第19次、33次上市委員會審議會議審議。
北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在審核問詢中重點關注了龍辰科技與全永劍相關交易的商業(yè)合理性等問題。
上市委員會審議認為,龍辰科技不符合公開發(fā)行股票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結合上市委員會審議意見,北交所決定對龍辰科技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請予以終止審核。
龍辰科技的主營業(yè)務為薄膜電容器相關BOPP薄膜材料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BOPP(BiaxiallyOrientedPolypropylene,即雙向拉伸聚丙烯薄膜)薄膜材料是由聚丙烯樹脂經過雙向拉伸工藝制成的一種絕緣介質材料,具有絕緣阻抗高、厚薄均勻性好、介質損耗小、介電強度高等優(yōu)點,是薄膜電容器的核心原材料之一。公司產品主要分為基膜、金屬化膜兩大類。
林美云為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林美云擔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林美云持有公司股票5,365.89萬股,占公司發(fā)行前總股本的59.33%。
龍辰科技原擬在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fā)行股票不超過3,014.63萬股(不含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發(fā)行的股份),占發(fā)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25%;不超過3,466.82萬股(含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發(fā)行的股份),占發(fā)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27.71%;擬募集資金37,650.48萬元,用于電容器薄膜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龍辰科技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王元龍、鐘德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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