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最資訊丨上市公司“法定信披”之外還可以做這些
2023-06-16 07:05:30    證券日報

“對于子公司失控的情況公司為什么還不回復?”“儲能為什么要用芳綸涂覆隔膜?”“公司為什么決定做瓶裝即飲產(chǎn)品?”“公司市值跌了70%,為什么一個月都不回復投資者提問?”……

近期,在一些上市公司舉辦的業(yè)績說明會上,投資者頻頻提問,但高管們的回答質量卻參差不齊。如何在“法定信披”之外,進一步加強與投資者溝通,回應投資者關切的問題,是上市公司亟須考慮的。


【資料圖】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主動性信息披露是市值管理的有力抓手,有助于投資者了解公司內(nèi)在價值,使股價向公司內(nèi)在價值回歸。

“年報以及一季報之后,很多投資者都希望和公司進行交流,所以一般會安排線上投資者交流會。”某大型上市公司相關負責人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不管是接待現(xiàn)場調研,還是安排路演活動,其實都與公司市值管理相關。若公司開展新業(yè)務,或業(yè)務發(fā)生新變化,在符合相關信披規(guī)定的前提下,會通過新聞媒體發(fā)布相關信息,讓更多的投資者知曉情況。

盡管多數(shù)上市公司建立了專門的投資者關系團隊,能夠滿足基本的信息披露要求,但仍有許多公司信息披露缺乏深度和細節(jié),難以滿足投資者需求。

“全面注冊制下,上市公司更應主動做好信息披露,這有助于市值管理?!北本┥缈圃貉芯繂T王鵬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信息披露渠道應該更加多元、透明。及時全面的信息披露有助于上市公司提高聲譽,贏得投資人以及股東的支持。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是適度及有效。近期,新美星實控人以“市值管理”名義操縱市場被證監(jiān)會罰沒近億元,給市場敲響了警鐘。

“個別公司不及時按規(guī)定發(fā)布信息,而是出于自身利益發(fā)布利空或利好消息,這實際上屬于操縱市場行為,是證券法明令禁止的。”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向《證券日報》表示。

“一些上市公司通過互動平臺發(fā)布的信息不是對已公告信息的細化解讀,而是蹭市場熱點的模糊性陳述,投資者需警惕相關風險。”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某上市公司負責人在受訪時表示,在與機構投資者溝通中,感受到明顯的投資短期化傾向。“目前機構投資存在短期化傾向,相較于公司三五年以后的情況,更多考慮的是公司一年內(nèi)甚至半年內(nèi)會怎么樣。”該負責人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如果機構投資者能夠把投資周期拉長,能對市場形成更好的引導。

“總的來說,建立長效溝通機制,可以幫助投資人準確地認知公司情況。即便公司出現(xiàn)負面輿情,也能夠更全面地解釋來龍去脈,減輕對公司的不利影響,緩解投資人焦慮情緒,對維護企業(yè)形象以及市值管理有好處。此外,上市公司應該注重信息披露的技巧和形式,如果披露不當,不僅不能起到正面效果,還可能構成違法違規(guī)。在組織投資者交流活動時,要做好充分的準備,由專業(yè)人士出面溝通和解釋?!睏钫兹缡钦f。

本報記者 王麗新 見習記者 陳 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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