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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載運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jīng)江蘇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掇k法》的出臺實施,對進一步加強公路貨物超限超載運輸治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暢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chǎn)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據(jù)江蘇省交通運輸廳介紹,近年來,在江蘇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江蘇治超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顯著成果。高速公路入口檢測超限率下降至0.10%;國省普通干線公路超限率下降至0.18%,超限超載運輸?shù)陌踩L險顯著下降。
2021年,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提請江蘇省人大常委會修訂《江蘇省公路條例》,設立“治理公路超限超載運輸”專章,對完善公路治超工作機制等作出規(guī)定,并授權江蘇省人民政府制定具體辦法。據(jù)此,此次采取廢舊立新方式對《江蘇省治理公路超限運輸辦法》進行全面修訂。
新《辦法》共五章三十七條,分為總則、源頭管理、通行管理、監(jiān)督管理和附則,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調整治超工作范圍。將《辦法》的適用范圍由“治理公路超限運輸”調整為“治理公路超限超載運輸”,同時將超限超載運輸?shù)摹霸搭^管理”等有關內容也納入治理范圍。二是強化政府組織領導。明確政府要加強對治超工作的領導,將治超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加強機構、人員保障,將治理工作經(jīng)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形成政府主導的公路治超責任閉環(huán)。三是細化完善源頭管理。明確車輛生產(chǎn)企業(yè)義務,進一步界定貨物裝載源頭單位的范圍與標準,細化貨物裝載源頭單位義務,明確裝載環(huán)節(jié)監(jiān)管要求。四是完善路面通行管理。明確道路運輸相關要求,細化大件運輸通行要求,固化路面聯(lián)合執(zhí)法機制,落實橋涵定期排查要求。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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